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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所有東西都要有意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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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血與玫瑰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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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體是在什麼時候出發自個兒去闖蕩的?... 是在甩掉了兩個先前的旅伴 ── 理智與靈魂之後,對於這兩者,肉體只是一具臭皮囊,或是為它們演戲的傀儡,或是個壞夥伴,引誘它們誤入歧途。它定是厭倦了靈魂沒完沒了的嘮叨嘀咕,厭倦了理智在焦慮的驅使下不停地編織著知識之網,每當它遇到什麼口感或手感上令它興奮不已的東西時,那二位總要來從中作梗。它把它們拋棄在某個地方,讓它們在某個潮濕的庇護所或擁擠的學術報告廳裏耽擱著,自己逕直到有上空女郎的酒吧去了。它還把文化丟給了它們:音樂、繪畫、詩歌和戲劇。昇華,都一起昇華吧,肉體說。
可是肉體也有自己的文化,自己的藝術。死刑是它的悲劇,色情戲則是它的羅漫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