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用 CC、Singer 2.0 與地下樂團

 

現在都已經是 Web 2.0 的時代了,而我們台灣的這些「Band 1.0」仍舊只喜歡窩在暗暗的 Live House 裡唱著他們的歌(雖然暗暗的是比較有 fu ~),再說,在台灣的各個角落明明就存在著很多很棒的地下樂團,為什麼他們的音樂不能給更多的人聽見?而且,我始終就搞不懂,為什麼 KKBOX 的人氣排行榜的第九名 會是「『肉棒堂』這種公然把猥褻字眼當成團名的淫亂男子組合」而不是「換過不少團員卻仍然死硬派的不死草根樂團『濁水溪公社』」呢?或許我應該這麼說:走在路上,你前面那個討人厭的小鬼可能知道那個『陽具崇拜的男孩團體』肉棒堂的所有團員的名字,但是,他可能就不知道 Tizzy Bac 的主唱很正

 

既然那些玩樂團的有不少都是年輕人,為什麼還是這麼死腦筋地用著八百年前的方式在玩團?與其等著像 SONY BMG、Avex 這種聽起來就很要命的跨國大企業或是「默契音樂」「彎的音樂」「TRA Music」這樣的非主流唱片公司幫你出專輯,還不如自己發行(不是花錢印 CD),而是直接就在網路上發行(或許該說是「發表」)。

 

雖然有 StreetVoice 這種網站可以讓許多的獨立音樂人、地下樂團上傳他們的作品,供網友免費試聽,但是,說真格的,對我們這些「吸收螢幕輻射線長大」的草莓族世代來說,「試聽」這種事其實是非常討人厭的,因為:「只能聽,卻不能下載」是一件多麼令人沮喪的事啊!我前幾天在台灣「創用 CC」的網站上下載了一張 CD(是的,下載,而且還是用學術網路以一秒 10MB 的速度載完的~)──「野台開唱 燒賣 CD」。它的映像檔裡頭有三張完整的專輯:《搖滾主耶穌》《秋天的孩子》《》。老實說,像這樣的專輯就很夠意思,我覺得,所有的地下樂團其實都可以用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」的 CC 授權方式在網路上發表作品~ 因為,這樣我們就可以毫無顧忌地下載、分享,讓更多人聽到他們的音樂,而不需要用三寸不爛之舌唆使朋友花個三、四百塊買一場 Live House 的票,只為了讓她聽聽某個很棒的地下樂團......

 

你還是不懂嗎?重點在於「下載」啊!

 

因為沒有主流唱片公司砸大錢的廣告宣傳,所以,如果你想讓你的音樂被八百多萬個部落格「自動播放」的話,讓我們下載吧!不然,就讓我們「download」吧!或者,讓我們「另存新檔」也可以~

 

(這樣會不會很自私?)

(不會?)

(我也覺得不會~)

(我們可是在幫他們做免費的宣傳啊~)

(當然,有時候寫不出網誌,也會拿首歌來抵......)

 

P.S.

與其老想著要賣你寫的歌,等著收版稅,不如好好經營你這個人(這個團),讓更多的人喜歡上你的音樂。

 

P.S. 2

...... 我幹嘛老是針對那個什麼「肉棒堂」啊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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