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從醫院回來之後
就一直睡到半夜
然後
衛視電影台又在播「力王」了
雖然有一點突兀
不過
秉持著「DNA」的精神
我還是來試試看好了 ─────
網路上有不少人寫網誌的時候很愛用「第三人稱」來稱呼自己
雖然有人說在演講的時候用這招會讓人覺得比較沒有壓迫感
但是
寫自己去路口買珍珠奶茶的日記也用第三人稱就有點詭異了
好
那我就假裝我叫「神偷邦邦」好了
可能有人會問:為什麼要叫做「神偷邦邦」?
我不想解釋
就算妳在底下的留言又問了一次
我還是不想解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