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之前寫了一篇「防止『網誌沒有東西寫』的十大秘訣」,內容就是「用很少的精力和時間,就能夠生出好幾篇網誌」。我剛剛想到,我漏了一項,就是:很多人寫日記的時候,因為有很多事要寫,又不想寫得太正式,把不同的事情寫在同一篇文章又嫌太亂,所以,就會用 1. 2. 3. 來分成一段一段的。
就像這樣:
(1.)
上面那篇文章是「夏日的 BLOG 傳說」的挑戰文之一,雖然我還是寫滿了 30 篇的文章,但是,我並沒有連續 30 天發文,挑戰到一半,我就有事出國去了。我一直對於沒有挑戰成功這件事耿耿於懷,雖然現在離暑假還很久,我好想趕快放暑假啊~ 我真正要說的是:我已經想到今年要挑戰的題目了。幹,我難得這麼熱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