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用 CC、Singer 2.0 與地下樂團
現在都已經是 Web 2.0 的時代了,而我們台灣的這些「Band 1.0」仍舊只喜歡窩在暗暗的 Live House 裡唱著他們的歌(雖然暗暗的是比較有 fu ~),再說,在台灣的各個角落明明就存在著很多很棒的地下樂團,為什麼他們的音樂不能給更多的人聽見?而且,我始終就搞不懂,為什麼 KKBOX 的人氣排行榜的第九名 會是「『肉棒堂』這種公然把猥褻字眼當成團名的淫亂男子組合」而不是「換過不少團員卻仍然死硬派的不死草根樂團『濁水溪公社』」呢?或許我應該這麼說:走在路上,你前面那個討人厭的小鬼可能知道那個『陽具崇拜的男孩團體』肉棒堂的所有團員的名字,但是,他可能就不知道 Tizzy Bac 的主唱很正~
既然那些玩樂團的有不少都是年輕人,為什麼還是這麼死腦筋地用著八百年前的方式在玩團?與其等著像 SONY BMG、Avex 這種聽起來就很要命的跨國大企業或是「默契音樂」「彎的音樂」「TRA Music」這樣的非主流唱片公司幫你出專輯,還不如自己發行(不是花錢印 CD),而是直接就在網路上發行(或許該說是「發表」)。
雖然有 StreetVoice 這種網站可以讓許多的獨立音樂人、地下樂團上傳他們的作品,供網友免費試聽,但是,說真格的,對我們這些「吸收螢幕輻射線長大」的草莓族世代來說,「試聽」這種事其實是非常討人厭的,因為:「只能聽,卻不能下載」是一件多麼令人沮喪的事啊!我前幾天在台灣「創用 CC」的網站上下載了一張 CD(是的,下載,而且還是用學術網路以一秒 10MB 的速度載完的~)──「野台開唱 燒賣 CD」。它的映像檔裡頭有三張完整的專輯:《搖滾主耶穌》《秋天的孩子》《河》。老實說,像這樣的專輯就很夠意思,我覺得,所有的地下樂團其實都可以用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」的 CC 授權方式在網路上發表作品~ 因為,這樣我們就可以毫無顧忌地下載、分享,讓更多人聽到他們的音樂,而不需要用三寸不爛之舌唆使朋友花個三、四百塊買一場 Live House 的票,只為了讓她聽聽某個很棒的地下樂團......
你還是不懂嗎?重點在於「下載」啊!
因為沒有主流唱片公司砸大錢的廣告宣傳,所以,如果你想讓你的音樂被八百多萬個部落格「自動播放」的話,讓我們下載吧!不然,就讓我們「download」吧!或者,讓我們「另存新檔」也可以~
(這樣會不會很自私?)
(不會?)
(我也覺得不會~)
(我們可是在幫他們做免費的宣傳啊~)
(當然,有時候寫不出網誌,也會拿首歌來抵......)
P.S.
與其老想著要賣你寫的歌,等著收版稅,不如好好經營你這個人(這個團),讓更多的人喜歡上你的音樂。
P.S. 2
...... 我幹嘛老是針對那個什麼「肉棒堂」啊?
【延伸閱讀】
HEMiDEMi - 共享書籤 - Intelligent Times: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?
許葦晴 [屋頂上,有隻貓]:請支持 Singer 2.0 運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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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ula Business Review » Singer 2.0 (3) - Where to go from here?
【站內連結】
我覺得這是角色問題
當我是純粹的閱聽人的時候
我很認同這樣的說法
但身為一個創作者的時候
我不得不承認
我總是夢想著這些創作能因此讓我賺點錢
(就算作得很差)
免費的下載這時就變成跟自己過不去的行為
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」對於商業上的使用,仍然可以收取費用啊~
開放「下載」是一種手段: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的傳輸來讓更多的人聽見他們的音樂。因為這些地下樂團沒有有錢的唱片公司幫他們到電視、電台打廣告、播 MV(只有到各大 LIVE HOUSE 或什麼音樂祭才看得到他們),我始終認為,對那些地下樂團來說,讓更多的人聽見他們的音樂,打開知名度,比老是想著會有唱片公司來幫他們發專輯來的重要(有名的話,利益自然就來了~)。當我想要向我的朋友推薦一個很棒的地下樂團時,我可能連借他一張他們的專輯都不能,因為根本沒有唱片公司為他們發過專輯,所以,或許不是把所有的作品都提供下載,但是,有幾首歌能夠拿來在網路上「流傳」總是好的。就像彎彎能夠以她的作品來掙錢,也是在她出名之後啊~
再說,既然這些地下樂團都已經自稱或被稱為「非主流」了,為什麼還要用那種「找唱片公司幫我們出唱片」的那種「主流」的方式呢?為什麼一定要用實體的方式發行專輯?不能在網路上發行嗎?而且,為什麼要一整張專輯賣?不能一首一首歌賣嗎?
hi
indievox網站就是在作線上販賣單曲或專輯的事情
你可以買單曲 甚至用很低很低非常低的價格取得mp3
用優惠套票制 定價20元的歌曲不到10塊就可以買到
一張專輯 不到100塊就能下載取得
甚至有些創作人是採用"隨你付"定價
也就是隨便消費者愛付多少錢都可以下載
1塊錢也好 都行
說真的
創作者定價1塊錢絕對不是真的想賺你的1塊錢
不過就是個形式上的尊重而已
作到這種地步
這個網站就是要推廣使用者付費的model
培養人類對音樂的使用者付費習慣實在是非常非常困難
需要時間累積才能建立這個觀念
當然站在一個享受的消費者角度而言 免費最好 誰不喜歡免費下載?
但是對一個創作者而言 這就是不公平的
當然創作者不可能天真到真的想用賣專輯來賺錢
但是使用者付費對創作者而言 就是最好的尊重和鼓勵
也是最健康的一種付出/接受機制
你提到要網路散佈某獨立樂團的音樂 免費幫他們打知名度
也非常簡單
部落格都可以引用音樂播放器 (或者現在流行說貼紙)
自動播放功能 參數調整一下就可以
愛擺多少樂團的播放器就擺多少
不管是streetvoice還是indievox都可以自由無限引用
不一定真的要下載實體mp3下來才能幫忙宣傳
互傳檔案還不如引用貼紙就好 或者就從貼紙上聽歌
不用在那邊檔案傳來傳去
但是你如果是想放在ipod裡面聆聽 則是屬於個人享受
那就真得買專輯 或者線上購買
參與使用者付費的機制 讓創作者得到小小尊重
另外你提到「找唱片公司幫忙出唱片」的「主流」方式
出唱片這三個字包含很多意思
我不知道你意會到的是哪一種
現在很多獨立樂團都是自掏腰包找錄音室自己獨立製作
之後 找一個可以幫忙"發行"的所謂唱片公司
(其實講白了 就只是幫忙全省鋪貨+抽成而已 跟音樂製作完全無關)
幫忙發行鋪貨
這樣就是獨立出唱片的一種方式
實體發行不一定是必要的
但是個人覺得 相較於在網路上的"發表"
有一種更強的責任感 真的把音樂作得好 才有臉發行實體專輯
另外實體發行可以幫你把看得到摸得到的
有漂亮封面 有歌詞本紙張的專輯
幫你鋪到台灣全省各地 台北彰化台南屏東台東花蓮
可以讓不藉由上網發現你的人
逛唱片行或誠品的時候能瞄到
這也是打知名度的一種方式
另外也是累積死忠歌迷珍藏實體CD的一種作法
其實現在很多獨立樂團不管是實體還是網路販售都有
上INDIEVOX逛逛吧!
樂團努力的增加自己的知名度 兩種方式都會想作的
如果有實力可以發行實體CD 不會只想在網路上發表
直接開放下載
也不一定就能勝過發行實體CD+網路販賣的打知名度效果
肉棒團真的很蠢= =
PS.電影.搖滾之王裡面
雷恩威爾森再片頭罵一個用電子合成音的小子
當對方反駁:很多樂團都用電子鼓阿
他回答:很多電梯小姐打扮成席琳狄翁.並不代表她們就是阿!
我想.對某些樂迷來說又是這樣吧
我會下載旺福的歌到手機或MP3
但是當我拿著旺福的新專輯
是會非常感動的
一張專輯代表的是一個樂團的一部分理念
包括設計色彩包裝甚至是環保意識
另外
一張專輯對一個樂團來說是一個階段性作品的完成
只有CD壓出來
包裝做好的那一刻
才會有一種完成作品的滿足感
雖然表演的時候也很爽
但唱片是另一回事!